揭西县人民检察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日期:2023-02-02  发布人:揭西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3664

    1.第一检察部
    行使原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相关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相关刑事检察综合指导和综合性专项工作。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揭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等)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上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2.第二检察部
    行使原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相关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相关刑事检察综合指导和综合性专项工作。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揭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揭西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上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3.第三检察部
    行使原刑事执行检察科相关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


    4.第四检察部
    行使原民事行政检察科相关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由本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承办对揭西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揭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揭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5.第五检察部

    行使原控告申诉检察科相关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向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揭西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6.综合业务部
    行使原案件管理中心、法律政策研究室相关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指导本院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
    负责统筹本院依法治县工作。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承办有关检察工作法律案的起草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论证工作。负责法律层面审核检察建议,统筹管理检察建议的发出和反馈工作。指导并组织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7.办公室(加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
    合并行使原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本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本院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本院扶贫工作。
    负责制定实施本院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赃款赃物管理、机关有关行政管理等工作。统筹本院预决算编报、年度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院计财装备业务培训、综合指导等工作。
负责统筹本院智慧检务建设和实施科技强检工作。负责本院司法鉴定、视听资料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指导本院司法警察业务建设,管理警用装备。指导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协调跨区域重大警务活动。为本院开展工作提供警务保障。


    8.政治部
    合并行使原政工科、纪检监察室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人事工作。
    负责本院机关干部人事、工资工作。负责本院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管理、司法警察警衔的审核、工资统发审核的管理等工作。
    负责组织本院检察政治工作重大活动、重要部署、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本院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负责本院重大先进典型的发现、总结推广以及表彰奖励工作。指导、组织和管理本院各类培训及有关考试、考务。承担政治部公文管理和政工信息工作。
    负责组织本院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本院计划生育、医疗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本院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等。
    负责检务督察工作。负责对本院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揭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本院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承担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指导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